相关证件: 
会员类型:
会员年限:8年
发布时间: 2017/10/31 11:20:11 | 467 次阅读
(二)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登记,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按规定登记为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车辆所有人为租赁经营者,向所在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在申领中小客车新能源车指标时注明为租赁车辆。
3.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与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保险。
4.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保持有效运行。
5.证件齐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车容整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并通过有关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6.车辆运营数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门分时租赁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未按期完成接入的企业,应尽快整改并暂停申领中小客车新能源车指标,相关车辆不得享受地方新能源车补贴。